关于报送2020年度发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2020年度发文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文件制定质量,精简文件数量,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学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报送2020年度发文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部门、单位2020年度拟提请以党委或学校名义单独发文的文件。

二、报送内容

报送拟纳入2020年度学校发文计划的发文项目,包括拟发文标题、起草部门、拟发文形式、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主要措施、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等内容。

三、报送程序

按照本通知关于报送范围和报送内容的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须于20191225日下午下班前,将2020年度发文计划报批表(见附件)等材料,报送到党政办公室,电子版报送到党政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王雨星  联系电话:13517466220   邮箱:yzzybgs@126.com)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拟提请党委或学校名义发文的项目。未列入年度发文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文。

2. 2020年学校发文将实行总量控制,发文数量比2019年要有所减少,原则上每个部门、单位提请以党委或学校名义发文的数量不超过2个。严禁为了发文而发文,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不得提请纳入年度发文计划。

3.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拟提请党委或学校名义发文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评估,按照确有必要、切实可行的原则,提出周全详实的项目计划,并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所报项目一经列入学校2020年度发文计划,要确保能够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实施情况将纳入相关工作绩效评估内容。

填报的2020年度发文计划报批表,须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部门印章后,连同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的,视为无项目。

附件:2020年度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发文计划报批表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6


附件

2020年度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发文计划报批表

填报部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拟发文标题

 

起草部门

 

拟发文形式

选择发文形式(在括号内打√)

1.党委名义单独发文(    

2.以学校名义单独发文(    

 

 

制定目的

制定依据

主要措施

 

 

 

项目实施

进度安排

 

主要负责人意见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各部门、单位可根据以上内容自行调整表格或另附材料;

    2.一个发文项目填报一份报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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