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组织建设   >   正文

省纪委十条禁令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0:00|浏览次数:

1.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8.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9.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10.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