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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评选办法

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5:10|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女职工的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激励学院女职工岗位建功、岗位创新、岗位成才,以全新的姿态和更好的业绩,在我院建设全国优质高等职院中展现良好风貌,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广大女职工中开展“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评选活动。根据市总工会“芙蓉杯” 女职工竞赛活动主题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一)“芙蓉标兵岗”的申报对象为全院所有参与省、市、学校“芙蓉杯”竞赛活动的女职工工作集体。

(二)“芙蓉百岗明星”的申报对象为全院所有参与省、市、学校“芙蓉杯”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女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 “芙蓉标兵岗”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女职工人数占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

(2)获本单位和市级及以上单位先进集体称号;

(3)女职工各项法律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竞赛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创建标识、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

2、创建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对应的各类型标兵岗:

(1)学习型标兵岗

①岗位成员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和业余学习,女职工学历职称上台阶、文化修养上层次、业务考核上等级等各类学习获证的人数比例不低于本部门女职工人数的60%;

②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创造性学习形成制度和氛围,团队竞争力不断增强,本部门平均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

③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以致用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2)创新型标兵岗

①本部门形成浓厚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机制,女职工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②本部门成员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QC成果发布等创新活动,积极参与活动,并取得好成绩。班组40%以上女职工获得单位以上的创新成果奖励;

③本部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一项以上单位集体获奖成果,并善于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推广、转化、应用创新成果。

(3)技能型标兵岗

①有明确的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和目标,本部门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女职工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合格率达100%;

本部门平均技术技能水平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本部门班组成员技能提升、技术晋级和在各类技术比赛中取得名次的人数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40%;

③勇于攻克技术难关,不断优化工作质量与效率,并取得显著成效。

(4)超越型标兵岗

①本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共同愿景,本部门成员以自我超越实现整体超越,有40%以上的女职工在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中获得单位以上荣誉称号;

②具有较高的自主管理水平,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取得一定的自主管理成果;

③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各项效益指标居本单位本行业领先水平。

(二)“芙蓉百岗明星”申报条件

凡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好,参加省、市、学校“芙蓉杯”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女职工可申报各类型“芙蓉百岗明星”。

1、积极参加省、市、学校“芙蓉杯”竞赛活动,在各类岗位技能竞赛,业务提升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业务标兵者和女职工个人操作法、工作室命名者可申报“岗位成才明星”。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岗位建功方面创造突出业绩、创造显著效益,并获县级以上奖励者可申报“岗位建功明星”。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县级以上成果者可申报“岗位创新明星”。

4、具有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的“和谐家庭”创建理念,崇尚夫妻互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践行文明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和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良好风尚,其家庭获得单位以上“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荣誉称号者可申报“和谐家庭明星”。

三、申报、评选和表彰奖励

1、凡是符合评选标准的全院在职女教职工(不含临聘人员)集体和个人均有资格申报,每三年一届(第一届时间跨度为2017年2019年)。各分工会应注重将申报对象向教学一线女职工倾斜,降低行政处室申报比例,院级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严申报。

2、院级“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由各分工会进行推荐,各分工会要按照创建申报标准,对申报的标兵岗和百岗明星进行认真审核和实地考察后再进行申报,确保所推荐的标兵岗和百岗明星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准确性。

3、每个分工会可推选候选1个院级“芙蓉标兵岗”、1-2个“芙蓉百岗明星” ,并将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所属部门认真审核,所属部门和分工会签署意见后提交给学院工会。

4、 学院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审核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各分工会推荐的院级“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进行评审,从中产生3个“芙蓉标兵岗”和10个“芙蓉百岗明星”报学院党委研究通过,在校园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学院将对获评的院级“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享受学校其他同类荣誉待遇。

6、学院推荐参加市级“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评选活动的,原则上从获评为学院“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中产生。

四、申报材料

1、“芙蓉标兵岗”上报纸质申报表2份,人员花名单、事迹材料各一份;电子档各一份。

2、“芙蓉百岗明星”上报纸质申报表2份,事迹材料1份;电子档各一份

3、近三年内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证书复印件(包括行政先进班组、有关量化指标和技术等级称号等);

4、申报材料由分工会严格把关,统一上报。

附件1、院级“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附件2、院级“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1:

院级“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填报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所在单位

及职务

曾获何种荣誉称号(附证书复印件)

填写几项

达标计划

实现达标情况

主要成果

(可另附页)

所在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分工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工会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级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人数

女职工人数

女职工所占比例

岗长姓名

岗位曾获何种荣誉称号

申报标兵岗类型

竞赛参赛面

达标率

 

 

(可另附页)

 

 

所在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分工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工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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