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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屋”管理制度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00:00|浏览次数:

一、读者须是学院职工才能进入书屋阅览;

二、爱护书籍,请忽涂画、批注,图书看完后应放回原处,更不应撕损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赔偿。

三、不得私自携带室内书刊离开;

四、保持肃静,禁止喧哗、朗读;

五、爱护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文明使用卫生间;

六、禁止在书屋内吃东西;严禁将剩水、茶和饮料泼洒地面;

七、爱护书屋内公共设施、设备,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八、自觉维护书屋内秩序,不抢占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九、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禁止不文明穿戴;

十、自觉遵守本书屋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十一、开放时间一般为周一到周五每天中午12.3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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