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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章程》

来源:|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00:00|浏览次数: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其宗旨是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条  教职工乒乓球协会通过多种形式的训练和比赛,促进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本校参加工会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乒乓球协会。

第二条  乒乓球协会核心成员是教职工中有一定乒乓球运动基础的,热爱乒乓球运动,热心开展、推广乒乓球运动的体育活动积极分子。核心会员应能够发挥自身运动优势,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第三条  全体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乒协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乒协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自觉维护乒协的利益,向乒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四)完成乒协交办的任务;

(五)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二)对协会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三)有要求罢免或撤换协会不称职管理人员的权利;

(四)对协会的工作及活动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的上级组织反映;

(五)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入会人员必须递交入会申请书,经批准后,方能成为乒协正式会员。

第六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一条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是学院工会的下级社团组织,接受院工会的监督和领导;

第二条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管理机构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技术指导(聘请的教练)、秘书长等。

第三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四条  协会管理人员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并报学院工会批准。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一条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以在教职工内部开展活动为主,活动形式主要有:训练,比赛,咨询等。并不定期与外单位组织交流赛等。

第二条  协助院工会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一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会员交纳会费、院工会补贴、社会赞助三部分组成。

第六章   协会纪律

第一条  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  按时交纳会费。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

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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