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永州市“治懒惰、治散漫、治奢侈”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08  浏览次数:

转发《永州市“治懒惰、治散漫、治奢侈”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永职院党纪发【2012 4 号文件

院内各部门:

现将永州市委、市政府《永州市“治懒惰、治散漫、治奢侈”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永办发〔20122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中央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2012109

 

 

 

 

 

 

 

 

 

 

 

 

永州市“治懒惰、治散漫、治奢侈”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23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作风建设活动,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解放思想取得新突破、转变职能取得新成效、服务水平取得新提高、真抓实干有了新气象、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执行力,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治懒惰、治散漫、治奢侈”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三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治懒惰提效能、治散漫聚合力、治奢侈促廉洁,着力解决效率不高、纪律不严、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为实现科学赶超、开放崛起,加快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步伐,为“六城同创”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活动范围

    “三项整治”活动开展范围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三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九大问题:

    (一)以治懒惰为重点,解决效率不高的问题

     1.工作进展慢。对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工作开展;对重大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单位其他重大事项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处理,或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措施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2.办事效率低。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久拖不办,相互推诿,效率低下,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或承诺期限完成。

    3.服务意识差。对群众、企业(项目)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能及时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群众满意度低;违反政府服务规定,应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情形不一次性告知。

   (二)以治散漫为重点,解决纪律不严的问题

    1.组织纪律涣散。执行上级决策和命令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缺乏团结协作精神,无中生有,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袒护错误;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不到位。

    2.工作纪律松弛。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在编不在岗,长期不上班或逾假不归,在企业(项目)兼职取酬;会风不正,开会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不遵守会议纪律。

    3.工作乱作为。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等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休闲、娱乐及报销个人费用;利用中介组织敛财,通过中介机构强制检测、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和企业(项目)利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拉赞助。

   (三)以治奢侈为重点,解决为政不廉的问题

    1.决策不慎。决策随意,项目论证不充分,规划设计朝令夕改,贪大求全,造成重大浪费。

    2.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管理不力,把关不严,造成工程项目进展缓慢、质量低劣。

    3.为政不廉。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接待高标准、用车高配置、装修高档次、办会高规格,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违反规定乱发物资、补助和奖金。

    四、时间和步骤

   “三项整治”集中活动从915日开始,至12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15日至1015日):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1016日至1130日):各级各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阶段(121日至1231日):进行集中整治,完成交办事项和整治目标,对整治工作任务重、本单位自身完成有困难的,将派出工作组帮助整改。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机制

    1.举报受理。市纪委设立举报电话“12342”、“13874612342”和举报网站“永州廉政网”(www.yzlianzheng.gov.cn),及时受理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经“三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分析、归纳、整理后,交办给相关单位办理,限期报告结果。

    2.监督检查。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抽查、明察暗访、公开曝光等方式,发现和查处相关违纪违规问题。

    3.责任追究。“三项整治”活动与个人年度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挂钩。凡存在“懒、散、奢”现象且整改不力,损害发展环境,影响永州形象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永办发〔20129号)、《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州市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永办发〔201110号)等规定进行查处和追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石桂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张国峰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常委王刚跃,市政协副主席、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优化办主任彭爱华任副组长,市委办副主任梁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唐社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蒋旭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郭齐民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三项整治”活动办公室,设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与市“六个一律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负责“三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