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永州职院分析化学课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6-08   点击数:

永州职院分析化学课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永州职院医学检验中心分析化学课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2、采购项目名称:永州职院医学检验中心分析化学课程建设项目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品目名称

参数规格

数量(单位:项)

预算(元)

备注

1

永州职院医学检验中心分析化学课程建设项目

永州职院医学检验中心分析化学课程建设项目(具体采购要求见实施方案)

1

298000

 

 

4、投标上限值:以市财政评审中心最终评审价做为上限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年检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三、项目报名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0611日至2018年04月14,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3:00至4: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①带原件留原件,②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第二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需要的资格证明材料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二楼总务后勤处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5日上午10:00开标

开标地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二楼后栋基建办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000.00元,开标现场交验。

六、联系方式

 购 人: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系 人:周老师

    话:13387469892

    址: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docx分析化学资源建设招标要求.docx


  • 学校官微


  • 湖南省教育厅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