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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对永职院发[2021]14、15号文件(职称评审工作)修改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21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2021年7月,学校印发了《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改稿)》(永职院发[2021]14号)、《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修改稿)》(永职院发[2021]15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政策的调整,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更好、更科学地推进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发展,现拟对两个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请广大教职工2月28日前对以上2个文件提出修改意见,交本部门负责人,修改意见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总盖章后于2022年3月1日—3日将纸质版交组织人事部刘艳红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至674005861@qq.com邮箱,组织人事部将组织教务处、科技产业处、质量监督处、学工部等相关部门研究汇总,再提交职代会讨论。 特此通知。

附:

1、《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68号)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改稿)》(永职院发[2021]14号)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修改稿)》(永职院发[2021]15号)

组织人事部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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