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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4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附属单位:

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自20149月成立运行以来,在各相关部门及其派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无论实体平台(服务大厅)还是网络平台,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省教育厅的表彰和奖励,各兄弟高校纷纷来我院学习考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在122日学院召开的党委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建设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重要性,强调了各项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关于成立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职院发〔201428号)和《关于设立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通知》(永职院党发〔201437号)文件。

二、严格执行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制定的《工作手册》和《服务指南》。

三、进驻实体平台(服务大厅)和网络平台的单位部门及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

四、进驻实体平台(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代表所在单位完成实体平台(服务大厅)和网络平台工作任务,所承担的部门工作一并带入到教育阳光服务大厅,只接受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考勤,原工作部门不再对其进行考勤。

五、进驻实体平台(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只能使用服务大厅的办公设备,须将原所在部门的办公设备退还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由总务处另行安排使用。

六、加强对进驻实体平台(服务大厅)和网络平台的单位部门及其常驻工作人员的督查和检查,对违纪的工作人员及其单位部门负责人予以追责。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常驻工作人员名单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2

 

 

 

 

 

 

 

 

 

 

附件: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常驻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部门

   

1

组织人事部

杨宏宇

2

学生工作部

肖外平

3

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廖珊娜

4

武装保卫部

邓明星

5

教务处

蒋丽娜

6

教务处(实习)

 

7

教务处(职考中心)

曾忠平

8

总务处

陈小斌

9

计划财务处

李小梅

10

计划财务处

 

11

招生处

 

12

就业处

魏海涛

13

网络信息中心

何旭玲

14

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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