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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做好2010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23   点击数:

  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0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在高度重视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更加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着力研究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湖南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两型社会”、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文化强省和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努力为我省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为了加大基础理论研究力度,鼓励社科界形成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今年除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报者可在导向正确的前提下自由确定选题。
  
  三、为实现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的对接,从2010年起我省社科基金项目增设管理学科,主要包括经济管理、公共行政管理等研究方向。具体学科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哲学•伦理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管理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不要细分填写到二级学科。项目类型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填写。申报2010年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立项项目时,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6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份,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要求贴好申请书的封面。
  
  四、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立项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要求,2010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拿出一定比例的立项指标进行成果立项资助。申请立项成果应是已获得学术理论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应用对策价值较大而从未获得过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是已经出版的以申报者为主完成的丛书或著作,或者是2009年7月以来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3篇或3篇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的系列论文。申报成果立项资助项目,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审批书》一式3份。以丛书或著作申报的提供成果原件一份,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必须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鉴定成果原件,签署证明真伪的意见,并加盖科研部门公章),所有材料请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五、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申报。
  
  六、继续将统一战线理论研究项目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年度规划,作为马列•科社学科申报,按程序进行评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由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受理申报,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按程序评审。
  
  七、为了探索多元投入,加大对社科基金的资助力度,提高湖南外语教学科研水平,从2010年到2012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该项目性质为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与当年省社科基金一般资助项目一致。凡从事外国语言文学教学科研的人员都可申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原立项由湖南省社科规划办资助的项目继续保留,原立项由所在单位资助的项目改为由该项目资助。申报时仍按外国语言学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单独注明申报该项目。该项目立项后,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根据立项通知将资助经费拨付到项目所在单位帐户,每年集中拨付一次。
  
  八、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核对,严格把关。
  
  九、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奖励项目,应认真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奖励项目审批表》1份,由所在单位组织3名以上专家联合推荐,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按程序立项。
  
  十、除限期整改的基地外,每个社科研究基地可申报1个基地委托项目。基地委托项目的主持人须由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共同确定。基地委托项目申报应注意惠及面,防止出现过于集中于个别人的现象。申报材料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项目审批书》1份,由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首席专家签字,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按程序立项。
  
  十一、除没有科研管理部门的个人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应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并提供汇总的项目申报电子表格及纸面表格各1份,汇总表由项目负责人、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等6个部分组成,电子表格统一发送至hnshekeban@163.com。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16至17日,其余时间一律不接受申报。申报地点设省委招待所。
  
  十二、组织好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是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审查、密切配合,确保2010年度我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顺利完成。未尽事宜可与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2216244、82219078。2010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格,请从《湖南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栏目(http://sk.rednet.cn)下载。
     

      十三、学院截止时间为9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科技产业处
20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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