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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23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17号)的精神,我院决定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参评“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成果一般应是国家、省、市或学院正式立项结题的课题。已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应再申报。
     2、各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奖活动,参照《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精心组织。
     3、材料下载:可从学院网站(http://www.hnyzzy.com/)下载,也可到省教育厅网站(http://gov.hnedu.cn/web/0/201004/06134923904.html)下载。
     4、时间安排:
         (1)收交申报材料阶段:6月22日―6月23日,过期不予受理
         (3)学院推荐阶段:6月24日―25日
         (4)公示阶段:6月26日―7月2日,在学院网站和院办公宣传栏处公示结果
     5、申报地点: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6368226)。


附件1-4下载: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评奖附件1-4.doc

说明: 附件1: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指标
         附件2:《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3:《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4:《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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