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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28   点击数:

院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4-6日,共3天。其中,44(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 45(星期五)课程调至47(星期日)上。47日(星期日)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做好假期的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并教育回乡参加祭扫活动的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和森林防火。

三、学工部、各系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好留校学生活动,加强学生外出春游等活动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保卫部门要加强实训实验场地的安全防范,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值守工作;办公室做好值班安排。

五、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负责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如遇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办公室

2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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