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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01   点击数:

为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聘请部分退休教师作为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条件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

2.关心学校发展,乐于奉献,尽职尽职;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熟悉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从事高校教学一线工作8年以上;

5.男性年龄在63岁(含63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1岁(含61岁)以下,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岗位需要。

三、聘请名额

聘请名额5名(其中:院本部2名,医学校区2名,农学校区1名)

四、聘请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经本人申请,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申请表》(见附表),于2013118前,交学院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

2.学院研究同意,公示;

3.聘请期限为一年一聘。

五、工作待遇

每听2节课(含评课)折成1节课按相应职称计算课时工作量;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聘请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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