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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作者:   时间:2013-10-11   点击数:

各教职员工:
   因制作校庆纪念册、校史陈列馆、校庆专题片需要,请2000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在职教职员工,将个人简介(100字以内)、照片(电子档)及获奖证书(全部信息为电子档)于10月15日前交校庆办宣传组(宣传统战部)。
   特此通知。

                     校庆办宣传组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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