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纪委、监察室组织学习陈超英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2-03-20     访问次数:[]

 

    5月23日,我院纪委、监察室全体成员组织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纪委书记蒋衡湘同志要求,我院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活动。

    陈超英同志生前任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土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年6月13日,在慰问职工家属返程途中发生车祸,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3岁。陈超英同志参加工作35年来,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敬业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2011年,湖南省追授陈超英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全国总工会追授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今年4月,中央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追授陈超英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蒋衡湘同志指出,陈超英同志是我们党的好党员,是国有企业的好干部,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好战友、好榜样。向陈超英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爱岗敬业、以苦为乐的奋斗精神,学习她心系职工、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她秉公执纪、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将进一步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的诺言,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争创一流,不断开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另外,会上还专题学习了《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扬正气、保纯洁、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永纪发【2012】4号)的文件精神,并讨论了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