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祁阳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祁阳县文富市镇双龙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展民、原会计赖武元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文富市镇2016年核定双龙桥村三名村干部绩效工资为5434元,其中刘展民为2090,赖武元1672元,绩效工资由镇政府审批后村干部再在村里领取。201738日,刘展民、赖武元以“2016年绩效工资款的名义从村财务分别领取5855元、4684元,超出镇核定2016年度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765元、3012元。刘展民、赖武元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320日,刘展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赖武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祁阳县黎家坪镇原大湾村党支部书记李明智违规公款国内旅游的问题

  2014年,李明智以赴浏阳、常德等地学习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学习考察共花费24344元,有票据的开支2879元,其中有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无票据的开支21465元,李明智以村山塘清淤项目开支从村财务中冲账。李明智身为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在担任黎家坪镇原大湾村支部书记期间,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外,还存在其它违法违纪的问题。20181213日,李明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19-04-16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