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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2 00:00       点击数:

 

 

 

 

 

 

永职院党发[2014]6            签发人:李世胜

 

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党务部门:

现将《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6

 

 

 

 

 

 

关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新的成效,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院级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如下:

李世胜(党委书记)

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院级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办、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党校以及联系的护理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湘发[1999]151)文件所规定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八项领导责任的落实,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抓好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诫勉谈话,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需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主持抓好党委各工作部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

4、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正职廉洁从政,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如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6、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7、领导和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好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领导和协调学院反腐败斗争中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翟惠根(党委副书记、院长)

对全院行政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系列领导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院办、审计处以及联系的机械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提出指导性意见,了解掌握总体工作进度和重要情况,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推动各项工作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协助抓好院领导班子和各处室正职廉洁从政,反腐倡廉工作。

3、主持抓好行政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院务公开工作。   

4、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协助党委书记主持抓好选拨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正职廉洁从政,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如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6、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7、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费接待、“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的有关制度,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8、领导和协调学院反腐败斗争中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李国春(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分管的招生处、中职部、计财处以及联系的计算机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计财处、招生处、成教处、计算机系的廉政建设工作。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招生等方面的有关制度,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3、突出抓好招生工作和收费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的纠正及查处工作。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杨 铭(党委委员、副院长、附属医院总支书记、院长)

对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附属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院级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科研处以及联系的临床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科研处和附属医院及联系的临床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切实做好附属医院的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不正之风和违纪的纠正及查处工作。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科研处在科研学术工作中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纪纠正及查处工作;教育分管的处室和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韩立路(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以及联系的基础医学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总务、后勤服务中心、基础医学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切实抓好工程和经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防止暗箱操作,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制止并纠正招标、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及其中违纪的纠正及查处工作。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窦铁生(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分管学生工作部、团委、武装保卫部、实习农场以及联系的农学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学生处、武装保卫部、农学系的廉政建设工作。

2、严把大学生入伍关口、严格学生管理,严把奖学金和困难补助金的评定以及省、市“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指标分配和审批关。

3、抓好学院师生的安全保卫,做好学院的稳定工作。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蒋衡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的院纪委、监察室以及联系的药学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学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协助抓好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处室、系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反腐倡廉工作。主持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助抓好党务、院务公开工作。

2、主持抓好学院纪委、监察室、药学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严肃进行查处。

李 晶(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对分管的院工会、老龄办、附属学校以及联系的旅游管理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对学院工会、老龄办、附属学校、旅游管理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上级和学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学院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认真贯彻上级和学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处室、单位成员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用好管好工会经费,防止出现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王中军 (副院长)

对分管的教务处、督导室、网络信息中心、规划发展和校企合作办、实验实训中心及联系的思政部、财经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学院教务处、督导室、网络信息中心、实验实训中心、规划发展和校企合作办、思政部、财经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党政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切实制止和纠正学院在教学、职称评聘和图书教材、实验器材和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3、利用网络引导舆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骆正军(院长助理)

对分管的驾校、协管的附属学校以及联系的汽车技术系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驾校、汽车技术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3、协助抓好附属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唐陶富(院长助理)

对分管的学院实习、就业、图书馆以及联系的医学影像与医学技术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实习、就业和图书馆、医学影像与医学技术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学生就业工作中严把政策关,制止乱收费。

3、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教育,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张珍秀(院长助理)

对分管的学院资产管理处以及联系的建筑工程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学院资产管理处、建筑工程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学院各部门严禁对外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依法维护学院国有资产的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教育,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罗敏杰(院长助理)

对分管的成教部以及联系的公共课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成教部、公共课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3、结合业务工作,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成教处在工作中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纪纠正及查处工作;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刘晓兰(副院级干部)

对协助分管的人事工作以及联系的外语人文系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人事处(暂时分管,待党委副书记产生后再进行调整分工)、外语人文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对人事重点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3、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4、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教育,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6

 

 

 

报 送: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纪工委   市纪委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4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