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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2 00:00       点击数:

永职院党纪发【2012 3

关于转发《关于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节日期间

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现将永州市纪委《关于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永纪发20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传达通知精神,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政纪律,确保节日过得风清气正。

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2013年9月9日

 

 

 

 

 

永纪发〔201311

关于坚决纠正“四风”

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3-09-11 17:25:27 来源:永州廉政网

 

 

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坚决纠正“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节假日期间纪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纠正“四风”和廉洁自律意识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省委的“约法九章”和市委的“十条规定”, 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的实施意见》(永发201312号)。要在中秋、国庆、春节、元旦等节日之前,在本单位本地区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廉洁从政、严格自律意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以实际行动树立清廉之风。

二、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控制茶话会、联谊会和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以联谊等名义用公款走访、相互宴请和吃喝。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行为。严禁过节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节日期间的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坚持热情有礼的同时,减少宴请,减少陪同,推行在商务酒店或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不上高档食材和酒水,杜绝铺张浪费。

三、严格廉洁自律,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要严格教育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不得收受别人的红包礼金和贵重物品。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宴请规模,不得向本单位、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发请柬或以其他形式通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以考察、学习、开会、招商之名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下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铁面执纪,节日期间要组织明察暗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各单位要于每个节日过后十日内将本地区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联系人: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何红喜,市纪委举报电话:0746-8359038

                   

 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

           2013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