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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期全院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

  2019年上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查科目的组考

1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各系部统一组织。

2、考查科目由各系部组织。需要由教务处协调安排的考查科目,系部将相关科目报教务处,由系部负责,教务处协助共同组织。

二、考试、考查科目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时间安排:

各系部考查科目定于629日前完成。

2、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2019630日-73日,为期4天。

①公共课、基础课考试时间:630日-71

②专业课考试时间:72-3

3、考试、考查科目安排表上交时间:

各系部的考试、考查科目安排表于201966日前由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上交三个教学点教务处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86520874@qq.com

4、考试、考查监考安排表上交时间:

各系部组织的考试、考查监考表于2019621日前由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上交三个教学点教务处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86520874@qq.com

三、考试考查科目的命题及制卷

1、公共、基础课程的命题由教务处将考试科目一览表发至相关系部,由系部通知相应的教研室安排教师命题,专业课程的命题由本系部通知教研室安排教师命题。

2、每门考试科目均按AB卷两套试卷命题,试卷经本学科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再送系部主任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务处和系部制卷。

3、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试卷统一由教务处制卷,专业课程的考试试卷由各系部制卷。

4、严格考试保密工作,一旦泄密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学生考试成绩单的领取、填写及上交

  1、学生空白成绩单的领取

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等科目的空白成绩单均由任课教师到任课班级所在系领取。

  2、学生成绩单的填写   

①我院所有考核科目(含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不计小数。

②成绩单信息要填写完整。

③学生成绩评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遇错评,则由评卷教师将错评试卷交系主任审核,将填写的成绩更正登记表和原始试卷交教务处审核、记录情况后方可更正。

  3、学生成绩单的上交

教师必须在201975日下午5:00之前将成绩单(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交任课班级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教师不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成绩单的,按未完成学期教学任务处理,并按迟交的天数酌情扣除该教师本期的课时津贴1-5节。每延期2天交学生成绩单则扣除该教师1节课的课时津贴,扣满5节课的课时津贴为止。各系的教学秘书于76日下午5:00之前将本系各班所有科目汇总成绩表(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上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五、考试相关要求:

1、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要在学院正常作息时间范围组织完成,不得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须先报教务处批准。

  2、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3、学生除出具学生证或身份证外,还须本人在本场考试的考场登记表上签名。

六、其他

批阅成绩后的试卷由阅卷教师交本教研室所在的系部保管。

 

 

 

教 务 处

                                     0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