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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办法

作者:时间:2021-07-03点击数: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规划执行和实施效率,进一步增强学校各部门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专项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校规划执行督查工作以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南,注重发挥规划在学校各项工作的统领作用,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保障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督查工作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规划执行相关工作开展督查督办,既兼顾全局,又突出重点。

(二)落实职责:各部门、二级学院对职责范围内的督查督办事项负全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协同完成与本单位相关的督查督办事项。

(三)严格时限:督查督办事项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对情况复杂、难道较大以及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办结的督办事项,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并说明原因。

(四)务求落实:督查督办事项需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工作体系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领导规划执行工作;分管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第五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是具体工作机构,组织实施规划执行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对督查督办承办单位的工作效能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七条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规划工作的落实。各部门、二级学院应设兼职人员负责本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察督办工作内容

(一)学校各类规划制定与执行情况。

(二)学校各类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九条  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立项交办。由学校发展规划处对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的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立项,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登记表》(附表1),拟定督查督办事项、结办时限、承办单位等,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通知相关承办部门办理。

(二)督办通知。学校发展规划处向承办单位发送督查督办通知,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可分为书面形式《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通知单》(附表2)、电话、微信、邮箱通知或口头交办。

(三)及时办理。承办单位收到督查通知后,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严格时间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凡涉及2个及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督查事项,确定一个为主要牵头部门,协办部门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过程督查。学校发展规划处与承办部门加强联系,对督查督办事项的进展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

(五)办结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及时向学校发展规划处报告,填写并上交登记表;学校发展规划处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办结销号”管理;并对办结的督查督办事项有关公文、报告等进行归档,以便备查。

四、工作要求及结果运用

第十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依照督查督办办法履行工作职责,对承办单位主要起到提醒、催促和监督作用。

第十一条  需要保密的督查督办事项,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十二条  建立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考核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处不定期汇总编制督查督办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将督查督办结果上交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登记表

附件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通知单



202168













附表1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登记表

时间: 编号:

督办内容:



发展规划处意见:



分管校领导批示:



承办单位

牵头单位: 负责人:

协办单位: 负责人:

督办时间:

进展情况: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经办人签字:

发展规划处经办人签字:





附表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规划执行工作督查督办通知单

督办事项


牵头承

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交办时间

办结时限

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发展规划处意见



(签字):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字):

本单一式两份,发展规划处与牵头承办单位各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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