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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辅导员管理制度

【来源:教育学院辅导员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24-07-11 】


为了增强辅导员队伍工作实效,做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学生突发事件,特就我系辅导员值班工作规定如下。

一、辅导员工作职责

1、日常事务 负责接待学生或家长来访、咨询等,配合值班期间教学管理工作。

2、督促检查 值班辅导员在学生干部的协助下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学生归寝情况,早晚自习出勤和纪律、到课情况,并做好相应记载。

3、突发事件处理 辅导员当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恶化升级,并及时向相关辅导员、系部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处汇报。

4、信息反馈 值班辅导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次日第一时间将值班情况反馈给相应辅导员,并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5、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辅导员日常值班基本要求:

1、系部值班安排与院学工办值班安排相同;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校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找人换班请假;

3、值班人员应巡查上课情况、宿舍情况等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值班记录交系学工办存档,每周系部检查一次;

4、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5、重大事件做到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值班工作考核

1、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中,对擅自离岗或当班期间出现责任事故,应进行批评教育,视事故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直至建议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