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系

永州职院旅游管理系就业工作五项制度

2015-05-2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管理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做好毕业生就业各项服务工作,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在成立旅游管理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实施大学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指导和推进我系大学生就业工作,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五项工作制度。

一、系领导联系毕业生班制度

1、系部领导要按学校制定的招生就业目标和要求,牵头组织与落实旅游管理系大学生的就业工作,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并合理调配就业工作使用经费。

2、每位系领导负责联系1至2个班级,做到包班到人,要从思想上、生活上主动关心毕业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人性化服务,培养毕业生归属感和爱校护校情节。

二、辅导员责任制度

1、指导学生学习国家政策、就业形势、就业程序、职业规划、求职方法技巧、法律意识等知识。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变化,加强就业诚信教育、就业心理健康教育、责任教育和敬业精神教育,帮助学生调整就业思想观念。

2、具体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招聘,指导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洽谈活动,有效作好后续服务工作。采集本系毕业生信息,协助就业处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核查工作。

3、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档案整理、毕业鉴定和文明离校工作,建立毕业班级学生联系网络等。对本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要加强跟踪调查和帮助,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

4、毕业班辅导员要积极主动收集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和证明材料,加强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已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回访跟踪,督促催交就业证明材料,对未就业学生给予帮扶和指导。

5、就业率的统计要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不错报。系部所报的就业信息统计表均须系部领导确认、签字。

三、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一)、帮扶原则

1、帮扶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帮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领导有力,程序规范,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

(二)、帮扶申请条件

1、申请帮扶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及单位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具备家庭经济困难条件: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

(三)、帮扶途径

1、引导困难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1)加强对困难毕业生就业观念的正确引导,使其正确认识自身的综合素质,合理进行自我定位,从自身实际出发,及时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2)帮助困难毕业生树立多元的就业意识,真正把择业、就业观念转变到市场需求的轨道上来;(3)鼓励困难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结合国家政策和当前就业现状,帮助他们树立献身基层、扎根基层的就业观念,鼓励困难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工作。

2、积极组织未就业创业贫困生进行就业创业见习: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创业贫困生参加就业创业见习,帮助他们通过就业创业见习提升职业技能、扩展就业创业机会,并给予一定见习补贴。

3、贫困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工作,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贫困生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推荐、重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好贫困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积极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结合就业创业市场需求,对贫困生进行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以提高他们的求职技能和择业能力。做好贫困生的校内培训工作,通过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讲座、积极组织就业、创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给予贫困生重点辅导、重点培训,以提高他们就业、创业的能力。

4、关注困难毕业生心理变化,加强心理疏导。要密切关注困难毕业生身心状况,并同心理咨询老师共同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减轻就业问题带来的心理压力。并对存在较大心理压力的困难毕业生实施及时疏导,要多鼓励学生以积极心态面对就业,大胆尝试,勇敢选择,主动出击,尽快找到工作单位,实现就业。

5、贯彻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我院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资助贫困生的政策与措施,主要有:设立奖学金、推行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实施特殊困难补助、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等,从而帮助学生顺利的实现就业。

6、就业资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材料准备、交通费用、面试服装费和通讯费用。

(四)实施方案

1、组织学生填写好个人档案(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就业志向等),学院筛选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根据帮扶申请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辅导员根据信息档案组织贫困学生填写《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3、对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进行审核、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4、就业处审批后,对符合条件又愿意接受就业援助的毕业生,落实专人“一对一”进行贴心服务;

5、依据毕业生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并登记造册,实施跟踪。

四、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及数据统计制度

1、确定相对稳定的统计工作人员。系部确定专人负责就业率的统计工作,并落实责任到人,以加强就业率统计工作的力度,确保统计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地顺利进行。

2、及时报送、更新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系部就业专干要在认真审核统计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要求”调整数据结构、完善字段信息,认真准确地将本系毕业生就业数据上报“监测系统”,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通过“监测系统”集中更新本校毕业生就业数据。

3、建立就业率统计信息表及相关的就业信息。

4.收集好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合同等

5、统计范围:系部应届三年制大专班级及中、高职班级

五、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毕业生就业档案。毕业生就业档案既是系部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和跟踪服务的依据,也是系部统计毕业生就业率信息的重要依据,各毕业班级都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档案。遵照既方便系部就业工作、又便于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毕业生学籍档案内容:学生毕业离校前,档案内容除了原有高中部分档案外还必须包括:(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字迹要清楚,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毕业生鉴定”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评价,请辅导员认真填写,报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公章;(2)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核准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3)每学年思想道德品德鉴定表;(4)组织关系。正式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党校学员材料、积极分子材料等归入档案;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材料单独封存,单独转寄,待转正后归入档案统一管理。团员关系须将入团申请表归入档案。(5)、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种竞赛奖励、奖学金、助学金等材料;(6)、处分材料。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而受到的处分;(7)毕业生体检表;(8)其他材料。

(三)毕业生档案由辅导员负责按学生档案内容的要求进行组档,检查完整无误后统一移交学院就业处。由学院就业处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机要方式转出,或者根据毕业生申请实施档案代管。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绝不允许毕业生个人长期保存档案。毕业生离校前已签约就业的,辅导员统一移交档案,由学院就业处负责按期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保证转寄按时到达,毕业生本人要负责填写档案转寄的地址和接收单位,辅导员和就业部门负责核查。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的,即可自愿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也可向学校就业部门申请档案留校代管。学校档案代管时限最多2年,期满以机要方式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永州职院旅游管理系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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