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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4-0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上级及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学生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 4月7日(星期一)补休。4月8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离校及返校要求

1.任何同学不得提前离校,确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任何班级不得随意调课,对没有经过系部、教务处同意而提前离校的班级学院将取消班级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放假要回家的同学必须事先填写好回家申请单。

2.所有同学必须在4月7日晚上7:00钟以前必须赶回学校,参加晚自习。各系部严格组织好辅导员、班主任按时清点到校学生人数,并将学生离校及返校情况在当日报告学生工作部裴海艳老师处,电话:13204960606,邮箱:yzzyxgb@163.com。

3.做好欠费学生学费的收缴工作安排。

三、安全要求

1.不回家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就寝,原则上不要外出,白天外出办事须结伴而行,不得到偏僻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

2.任何同学不得擅自外出或组织旅游等校外活动,确实需要组织校外活动的需要经家长同意并报学院批准方可参加,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学生本人负责。

3.注意往返路途安全。假期同学注意交通安全,回家及外出的同学不能随便搭乘无证、无牌等手续不全的车辆。

4.各系部、班级要积极做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校园内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5.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倡“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不得参与非法集会、游行,不得参与打架斗殴。

6.严密关注学生思想动态,教育学生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非法团队和邪教组织,能明辨是非,注意自身安全。

四、值班要求

1.加强假期值班,强化工作责任感。为确保假期的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各系部安排好“清明节”假期的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学生工作部,所有辅导员必须每天下班级和宿舍检查,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记录。

2.确保信息畅通,落实责任追究制。所有辅导员及班主任必须保持信息畅通,系部主管领导外出须报告学工部,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3.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假期学生的文化活动,合理安排好学生骨干的值班。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