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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与会议组织程序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1-22 [来源]: [浏览次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院管理的重要制度。为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做好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学院工会向学院党委提出关于召开教代会的报告,经批准后,由学院工会发出关于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2、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每次大会召开之前都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学校民主管理原则、方法、制度。

3、成立教代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备小组一般设组长一人,组员若干人,由党、政、工、团各方面的负责人组成,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教代会筹备工作由学院工会牵头负责。筹备小组的工作事项主要有:

(1)起草教代会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制度,对原有的细则、制度提出修改草案,起草教代会工作报告和有关问题的说明。

(2)确定大会中心议题。

(3)分配教职工代表名额,组织教职工代表的选举。

(4)提出提请大会选举的主席团候选人的名单。

(5)按提案设立程序和规定,搜集和整理提案。

(6)听取党政领导关于召开教代会的意见,召集联席会议统一对某些问题的认识。

(7)向市总工会报告本院教代会的工作计划。

4、培训教职工代表。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有针对性地引导教职工代表了解学院管理状况和有关问题,掌握相关的管理知识,为审议学院重大决策奠定基础。

5、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工会主要负责人主持。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工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和议程。

(5)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6)印发提交大会讨论表决的有关制度和方案草案。

6、召开正式会议。教代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正式会议一般有以下议程:

(1)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

(2)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3)院长作学院行政工作报告。

(4)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5)工会主席做工会工作报告。

(6)关于上次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的答复和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情况的说明。

(7)大会表决或其他事项。

(8)学院领导讲话。

(9)宣布大会闭幕。

7、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院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院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8、宣传贯彻大会的精神。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干部模范执行大会决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决议精神。行政方面应专门召开会议,落实大会决议和提案。工会要动员教职工为落实大会决议而努力工作,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9、闭会期间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工作,由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按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学院民主管理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