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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1-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16人,按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

三、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

四、第三届女工委员会由7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

五、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到会全体正式代表以不记名头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女工委员会委员由女代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正式代表的半数,才能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的委员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同意,不足额可以暂作空缺。

六、三个委员会的选举,分三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入,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同意(即在姓名右方划“O”),可以代表反对(即在姓名右方划“╳”),可以表示弃权(即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后面的空格内填写被选人的姓名,并划“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无效。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九、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会场设选举箱2个,代表逐个投票,不能委托投票,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

十、大会设监票3人,计票1人,唱票1人,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已提名作为各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唱票人。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主席,然后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宜,授权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永州职院第三届教代会筹备委员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