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系学生会、团总支章程
发布时间:2012-03-05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出色的完成院、系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也为加强我系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我系学生会、团总支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使我系学生会、团总支工作尽早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以学院学生管理相关制度为前提,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

我系学生会、团总支是在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系党、政直接领导下及院学生会、团委会具体指导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党、团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指导,坚持党团各项方针政策,培养卓识有效的工作作风。

第三条干部素质:

严于律己、刻苦学习、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全面树立服务意识、参与意识,力争达到四个过硬,即“政治思想过硬,学习成绩过硬,工作作风过硬,工作能力过硬”。

第四条干部责任及工作目标:

学生会、团委会成员要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为学生服务”、“实现学生自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是其终极目标。

第五条 干部奖惩:

建立工作档案制度、干部任免制度及精神、物质方面的奖励政策,奖优惩过,提高学生会、团委会各委员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学生会、团委会工作准则

第六条学生会、团委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团委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七条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八条学生会、团委会全体成员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系同学基础上;

第九条学生会、团委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十条学生会、团委会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十一条学生会、团委会全体成员要积极配合系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二条凡我系在校教学班级的学生,能遵守院、系各项纪律、能吃苦耐劳、承认本章程、愿意加入我系学生会、团委会组织并在其中努力锻炼自己均可自荐或被推荐进入我系学生会、团委会。

第十三条每期初,我系学生会、团委会都可能吸收一批先进分子,有意者须写申请一份交至我系学生会办公室或团委组织纪检部,经演讲、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我系学生会、团委会在人事调动、安排方面始终坚持“能者上,痈者下”的用人原则。

第四章 学生会、团委会组成机构及其职能

由于工作的需要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我系,学生会与团委会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但基于性质的不同,学生会主要工作是约束、管理和整顿学生的日常行为,为建设一个富有优良学纪学风的学习生活环境而努力工作;团委会则由于党团工作的需要,主要负责思想引导工作,其主要工作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引导广大学员向党组织看齐;其次是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第三是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真正意义上地做到“为人民服务”。我系学生会、团委会组成机构及其职能具体如下:

第十五条主席团:

我系学生会、团委会主席团由学生会正副主席、主席助理、团委会书记及书记助理等机构构成,主要负责全盘性工作计划、人事调动安排、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相关制度的拟定、审核工作。主席团是学生会、团委会这一有机整体的领导核心。

第十六条学生会:

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学宣部、纪检部、劳卫部、文体部、治保部、男生部、女生部及生活部等九个部门,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记录、通知及海报的制作与公布、人事考核评估、经费的申请与调配、档案管理及办公室管理工作。

二、学宣部:

学宣部主要负责各班课堂情况管理、登记,课堂到勤率及迟到率均由学宣部统计,其工作目的是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协助老师开展各项教学工作,塑造良好学风,提高教学质量。

三、纪检部:

纪检部是学生会内部的“检查机关”,负责督促、批评各部门的工作;同时,纪检部又是我系学生中的“司法机关”,主要负责我系各班学生的日常纪律的整顿。其工作目的是营造一个具有优良学纪的学习环境。

四、劳卫部:

劳卫部主要负责劳动的组织工作及我系各班卫生情况的检查登记,我系学生会、团委会集体的劳动工具的管理也是劳卫部的日常工作之一。

五、文体部:

文体部主要负责管理中专学生的两操情况、组织体育类竞赛活动并协助男生部、女生部管理好中专部学生的早起床情况。

六、治保部:

治安保卫工作是治保部的本职工作,此外,治保部还要协助男生部、女生部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男生部:

男生部主要工作是管理在校男生的晚就寝及中专男生的早起床工作并管理好男生寝室的卫生、纪律及治安保卫工作、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心境。

八、女生部:

女生部主要工作是管理在校女生的晚就寝及中专女生的早起床工作并管理好女生寝室的卫生、纪律及治安保卫工作、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心境。

九、生活部:

生活部主要是负责处理学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琐事,协调学生之间的关系,协助院后勤服务中心搞好学院的后勤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团委会:

团委会下设组织纪检部、宣传部、文体部、社团部、实践部等五个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组织纪检部:

其主要工作是做好学生干部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学员向党组织靠拢、组织好每周的团日活动、及时收缴团费及协助学生会、团委会各部门组织各类活动。

二、宣传部:

宣传部主要负责上级文件精神(通知)的下达及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组织并评比好每周的“校园歌声”活动是其主要工作,其次文体部还要尽可能地调动广大学员的活动积极性,尽可能多、精的祖师各类文艺、文娱活动或竞赛活动,尽最大努力的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四、社团部:

社团部的工作是建立在社团基础之上的,管理社团工作是其本职工作,其次,社团部还应适时地兴办各类合法的学生社团或组织,真正的将“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好,并协助实践部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活动。

五、实践部:

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是实践部的本职工作,每年的“学雷锋”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活动都属于实践部的管理范围。“服务于学生,造福于人民”是其开展工作的起点与终点。

第五章 权力与义务

第十八条凡我系学生会、团委会成员,均享有以下权力:

参与我系学生会、团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

参与我系学生会、团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在讨论我系学生会、团委会工作时,有自主发言权;

在选举或换届选举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其他委员或部门(含主席团)在工作、生活中的不足有监督、批评和提意见的权利;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积极、正确地开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有退出我系学生会、团委会的权利。

第十九条凡我系学生会、团委会成员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纪律,遵守本章程;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爱护公共财产;

工作积极,待人热心;

能虚心接受他人正确意见,不搞个人主义,抵制本本主义。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条奖励制度:

为调动我系学生会、团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我系学生会、团委会将对一些表现上进、工作积极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成员予以精神或物质上的表彰,具体如下:

一、工作出色的部门或个人,期末评优时,可荣获“先进部门”或“先进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工作出色的成员,在下届换届选举时可自荐或被推荐至更高职务任职;

三、对于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出色的成员,在获得“先进学生干部”的同时还可荣获“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惩罚制度:

对于不合格的委员,我们将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视情况予以惩罚,惩罚分为:警告、会议通报批评、撤消职务、遣退详情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轻者警告,重者交主席团讨论,可处以遣退及其以下处分:

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负责;

搞个人主义,听不进大众意见,一意孤行;

破坏公共财产;

违反学校纪律,不承认或违反本章程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况予以撤消职务及其以上处罚:

在院系学生工作部(处)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记大过以下处分者;

在公共场合里打架斗殴者;

无故顶撞师长者;.

男女交往失体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遣退处理:

在院系学生工作部(处)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破坏学生团结、在班上不服从班委会的正确领导且造成一定影响者;

因违法乱纪被国家相关机关处以拘留及其以上处分者。

第七章 学生会团委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团委会全体成员要爱护学生会一切财务物;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办公室在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垃圾杂物;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团委会办公室是学生干部办公场所,非学生会、团委会成员无事不得入内或者逗留;

第二十五条各部必须及时交纳计划与总结,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十六条各部搞活动时,主管副主席必须在活动开始前20分钟到场,与之相关人员在前15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管副主席,部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记入期末评估考核;

第二十七条各部干事应协助本部部长作好本部事物,并且应积极献计献策,并积极反映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将意见反映到主席团。

第八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经费使用必须坚持节约原则,少花钱,多办事;

第二十九条任何部门使用时,必须先同主管副主席磋商,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办公室拥有资金调配权;

第三十条资金使用实施预、决算制度,每月初,每次活动前各部主管人要向办公室交资金预算计划,活动或月结束时,办公室进行资金结算;

第三十一条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发票,一经查出,予以遣退处分。

第九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办公室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可以有相关人员代替出席)两次违反者办公室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办公室要定期检查);

第三十四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与会成员都有发言权;

第三十五条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十章物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学生会、团委会集体财产和备品归集体所有;

第三十七条所有备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办公室借取.不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

第三十八条物品外借时,须经办公室同意,并且要有借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集体财产时物品有损坏情况的话,照价赔偿。

第十一章换届选举

第三十九条每年的十月份至十一月份为换届大选会议召开时间;

第四十条由退任的老委员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筹备换届事宜,并对各候选人员予以考核;

第四十一条所有职务均可由竞选产生,必要时也可只选出主席团成员,其余职务由主席团委任;

第四十二条选举时全体成员都必须参与投票;

第四十三条选举采取“民主集中制”,其结果由系学生工作管理的相关领导在新老交接仪式上宣布;

第四十四条新老交接仪式由新任主席团成员策划;

第四十五条大选期间,一切工作仍由原任领导班子负责。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六条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有效,解释权归系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四十七条全体学生会、团委会成员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全体学生会、团委会成员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均可以在不违背本章程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部门内部制定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