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2-02-15 浏览次数: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我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农学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受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统一领导,由系学工主任兼任领导机构的负责人,以便在管理工作中起行政保障作用,使工作高效运行;

2、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辅导员参与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热心于心理健康教育事业,专兼职相结合、多学科相结合,以便在管理工作中相互协调,使工作有序运行;

3、心理辅导员具体指导本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到业务保障作用。

(附:小组成员名单)

  长:于桂阳 蒋艾青

长:尹颖陈松明

  员:申明达 谢雯琴 唐伟 胡小三 黄杰河 杨四秀 高仙 毛辉斌 黄祥元 梁文旭

二、指导思想

以指导、帮助农学系全体学生提高心理素质为宗旨,倡导“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心理健康教育观,实行点面结合,既注重全体学生的心理辅导,又开展个别学生的心理辅导,为学生在学习成才、交友恋爱、求职择业等方面排忧解难,帮助广大学生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承受挫折、自我发展的能力,并逐步建成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朋辈互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体系,配合学院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科学基础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使学生了解自身心理特点,同时树立现代健康新观念;

2、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能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完善;

3、使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4、引导学生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面对挫折的能力;

5、培训心理调试技能,使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试,及时调节负性情绪;

6、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

7、使学生树立积极的交往态度,掌握人际沟通的方法,学会协调人际关系,增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8、培养学生健康恋爱心理的调试;

9、使学生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和了解自身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

10、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贫困生等。

四、业务工作

1、对本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3、以选修课的形式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4、开展大学生专题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讲座;

5、对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及心协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6、指导、协调“农学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与院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

7、对本系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8、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以发展性辅导或咨询为主;

9、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

10、负责与院、各系学生工作系统的协调与沟通,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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