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2-02-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规范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制度,使基层党支部在培养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明确基本工作程序,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 加强学生入党知识教育

1、加强学生入党知识的教育,特别是加强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的入党知识启蒙教育。院系两级进行的入学教育中必须包括党的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尽快提高思想觉悟和对党的认识,激发新生的政治热情,鼓励学生积极靠近党组织,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2、对有入党要求的学生,党支部要积极鼓励,帮助他们端正对党的认识,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应包括:

(1) 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出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 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道德、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 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思想、道德、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打算。

3、党支部及时对申请入党人谈话。对提出入党要求、特别是提出书面入党要求的学生,党支部必须指定专人与之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鼓励学生的入党要求,介绍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实际指出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努力方向,并告之经常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的必要性和思想汇报的形式、内容。 如果一次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较多,党支部可以进行集体谈话。

4、对申请入党人,党支部要加强普遍教育,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班主任要关心申请入党人的思想情况和各方面表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努力方向。

(2)团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的知识教育,各团支部成立党课学习小组,在团组织工作中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党支部每学期要组织两次党课活动,结合学生管理情况对申请入党人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有意识地交给他们工作,教育他们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在学习、工作等实践中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表现,党支部每季度要分析积极分子队伍情况,结合实际研究进一步的培养教育方法。

二 、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5、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学习文化课、参加社会活动、完成组织及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有奉献精神。

(4)品德优良、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在校园内外,特别是在宿舍、图书馆等学校公共场所,能够遵守学校制度,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协助有关方面的管理,表现突出。

6、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程序如下: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需认真审阅申请入党人的入党申请书,了解申请入党人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

(2))通过查阅档案和了解有关知情人,掌握申请人成长经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3)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动机和态度。

(4)个别听取党员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学习和工作的评价,征求党小组、支部委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公寓管理部门的意见。

(5)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共青团组织推荐,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由支委会讨论确定,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然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本,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主要方式是:

(1)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如何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等,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宗旨、组织原则、作风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党支部选派对入党积极分子比较了解的1-2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人,负责日常培养教育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有关情况。

(3)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有意识地分配他们做一定的工作,注意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使他们明确应当如何做,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

(4)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校培训,提高其思想理论水平。组织他们参加支部发展大会等组织活动,使他们在思想上受到教育。要求他们每月书面向党支部做思想汇报。

(5)党支部每季度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通过党小组、培养人、班主任及其他党员、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如何搞好培养工作。

(6)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主要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情况和在学生中的评价情况,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录本》。

三、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8、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后,认为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如下:

(1) 详细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的汇报。

(2) 取得共青团、班主任和公寓部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意见。

( 3 )听取任课教师、学生对入党积极分子意见,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座谈会等形式,形成书面材料。

(4)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通过认真的查阅分析,提出客观地综合性意见材料。

(5)召开支委会。以党员标准,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然后形成党支部统一意见,明确发展对象,报学院党办审查。

10、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基本方法是: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发展对象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外调函需加盖学院党办章,来函应是同级党组织印鉴方可有效。

(3)写出综合性政审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历史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等)以及本人的现实表现。

11、党支部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前两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党组织要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

12、向学院党办报告近期发展情况,党支部上报党员发展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本人自传、学习成绩单、党校结业证书、政审材料、团组织推优材料、任课教师意见、群众意见、班主任意见、党小组意见、公寓服务部意见、支委会综合考察意见和积极分子考察本。

13、学院党办进行预审,预审主要内容是: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

(2)有无违背中央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问题。

经审查符合上述程序要求的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4、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人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应该是联系人或党支部指定的的正式党员。

15、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准备吸收其入党时要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之前,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其进行忠诚教育,并逐项向其讲清填表的要求。

16、学院党办视具体情况与发展对象谈话,同时向院党委领导汇报有关发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到党支部。

四、发展党员大会工作程序

17、做好支部大会的准备工作。一是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二是审查入党介绍人的资格。三是准备好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四是确定发展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五是提前与发展对象谈话,说明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决定和如何参加支部大会。六是按党内规定提前布置会场。

18、党支部召开新党员发展会基本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议题和要求,指定记录人。下列情况支部大会应改期举行:到会正式党员少于半数、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及两名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参加。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和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对其能否发展表明意见。

(4)党支部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的主要情况,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发展对象政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支部大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5)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展对象应在场。

(6)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态度,对讨论中提出的问题解释说明。与会正式党员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形成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入党问题时必须逐个表决。因故不能到会但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正式党员,应统计在票数内。

(7)支部书记总结大会情况,宣布会议结束。

(8)会后支部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书记签名盖章。

(9)为使更多同志受教育,大会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安排积极分子发言。

19、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要向系党总支(院党办)写出发展预备党员报告,并将有关材料一并附在报告后上报审批。

20、学院党办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学院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审查支部上报的有关材料,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与发展对象谈话,做进一步的考察,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情况要如实写进《入党志愿书》

21、学院党委在学院党办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根据基层支部和学院党办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决定。原则上,学院党委对基层上报的发展党员决议,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批。

22、党支部接到审批结果之后,支部书记要与预备党员谈话,对其提出具体要求,讲明预备期从何时计算,到期应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并将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同时要将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23、预备党员按要求填写预备期考察表,支部按期填写考察意见,考察本和档案由支部组委负责保管,一年考察期满后,个人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讨论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院党委批准后转正。

五 、 其他

24、学院党委每年6月和12月定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因此,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有关工作必须在6月和12月上旬完成。

25、学院党委每年统一集中在“七一”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

26、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增减变化情况,每季度要按时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27、党支部要为每名写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设立一档案袋,存放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和发展入党材料等,学生毕业需要时转到有关单位。

28、本细则适用于发展高职生、本科生中的学生党员。

29、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