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读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读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是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读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热衷于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升思政教学能力的教师组成的教师组织,凡是学院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为主线,以学、思、论、悟、践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致力于提升教师思政素养,增强教师课程思政能力。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任何行为不得与宪法、法律及校纪校规相抵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协会在学校工会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六条:协会设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各一名,工作人员3名。

第七条: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负责协会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日常工作,召集主持协会会议。副会长协助会长负责协会内部管理,负责各项活动和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工作人员在会长、副会长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八条 :凡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并拥护协会章程,并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九条 :入会程序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 :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协会会员,均应遵守如下要求:

1、承认协会章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精神;

2、遵纪守法,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能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和学习马克思主义;

4、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会员义务。

第十一条 :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协会会员,均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并进行讨论,阅读协会的有关文件,参与协会组织的学习、实践等活动;

2、参与协会的工作;

3、拥有主要干部会的被选举权;

4、对主要干部会、理事会的监督权,主要干部、理事的监督权;

5、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6、自由退会权。

第十二条 :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协会会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纪律,执行协会的决议,接受协会的领导;

2、以主人公的身份关心、爱护、支持协会;

3、及时向协会反映有关情况;

4、积极为协会开展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正式生效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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