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管理,实现党员管理精细化目标,切实加强支部党员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经支委会研究,制定思政部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量化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推动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发展,严明党员管理为目标,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思政部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主要内容

1、党员积分构成

积分分基础分、考勤分、奖励分三种,每月基础分基数为8分,考勤分、奖励分根据情况进行加、减分。

2.积分规定。

1)基础分(每月8):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综合评定党员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组织生活、工作表现、服务群众、廉洁奉公等进行评分、每月评定一次,全年每个月得分的平均值计算总得分。

2)考勤分:根据党员参加党员活动考勤情况进行积分,实行加、扣分制,每次活动缺勤一次扣1分,参加一次加1分。

3)奖励分:对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服从支部安排、对支部建设有贡献、以及获得院部以上各类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参加由支部或思政部组织的各类活动或比赛,参加者加1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有重大贡献者由支部研究另行加分。

3、积分计算方式。党员积分=基础分值+考勤分+奖励分。

四、积分运用

1、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积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指标 ,得分在100分以上的党员如无其它特殊问题在民主评议中列入优秀党员评定候选对象。党员积分少于60分的民主评议中列入不合格党员评定对象。

2、评奖评优:党员积分列入年终考核、评奖评优参考指标,积分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管理

1.严格考评。切实落实党员积分制度,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评,评定党员积分。

2.严格积分登记。积分评定和登记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及时进行进行登记填写。支部每月初将前一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做好积分运用。该党员本年度积分为该党员本年度12个月的积分总和,党员本年度积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思政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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