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档案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1-10-25

永职团发〔2010〕25号

团委档案管理规定

建立团委文书档案、团务档案、团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是为了提高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顺利地开展团的工作;使团组织对每一个共青团员的情况有一个基本了解,有利于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一、团委档案管理内容

1.文书档案

团委文书档案包括:学校党委、上级团委的各种文件,学校团委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各种会议决议,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活动资料等等。分永久类档案和定期类档案。

2.团务档案

团委团务档案包括:团费收交帐册,团费使用情况表,团员批准通知单,团干部名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学生团校材料,团员审批记录,团支部工作计划,团支部生活记录,团组织考勤记录等。分长期类档案和定期类档案。

3.团员档案

共青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组织鉴定,团内奖励决定,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检查和组织决定。

4.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思想汇报材料,业余党校材料,推优入党名单等。

5.工作手册

工作手册包括:团支部的团员情况,团会记录,支部大会记录,团员团日活动考勤,团委下发文件等。管理要求:要求用蓝黑或碳素钢笔统一填写,书写认真,保存完整,工作手册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工作手册的内容真实。工作手册实行不定期抽查和期末上缴。

6、团支部上缴文件

一律使用横格信纸,蓝黑或碳素钢笔书写,字迹清晰,格式标准,文件上方(第一行)应写清时间、主题、团支部,装订一律使用订书机。上缴及时。

二、团委档案管理制度

1.建档制度。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文书、团务、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内容及时加以系统的整理分类,填写宗卷目录并分别入档。

2.归档制度。严格档案借阅手续,借阅档案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归还档案须当面交点清楚,借阅人不得随意涂改、撕页和毁坏。

3.保管制度。档案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以防损坏和丢失。

4.定期整理和检查制度。对已超过保管期限和需要另行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清理。根据学校档案室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关档案。

三、团委档案管理的方法和要求

1.团委由组织部组织委员专门分管档案工作。

2.分管档案的组织委员调动时,必须有专人进行交接手续。

3.各类档案都要及时进行归类、登记、入档。

4.凡是归档的案卷,都要编制移交目录,至少一式两份。

5.对需要处理的档案材料,应做详细登记,由团委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销毁材料的登记目录存入永久性档案。

四、团员档案的保管期限

1.超龄离团的团员档案,自离团之日期,保存3年后销毁;受过团内处分的团员档案材料,自出团之日起,保存10年后销毁;死亡、退团的团员档案,一般不再保存;自行脱团的团员档案,保存3年后销毁。凡属应销毁的团员档案,由上级团委负责登记,以备查考。

2.团员入党后,其档案材料交党委统一保管。

五、团员档案的转入、转出

1.新生团员档案转入应及时登记、归档。

2.学生团员毕业、转学、退学、升学,其档案应及时办理转出手续,由团组织密封后交本人携带,并签字登记。

共青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0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团员档案管理 规定

永州职院团委办公室印制 2010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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