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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雷锋式大学生毕明哲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5-11 】

                                  关于开展向雷锋式大学生毕明哲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授予毕明哲同学湖南省雷锋式优秀大学生称号的决定》(湘教工委通[2012]38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学院领导同意,学院开展向毕明哲同学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湘教工委通[2012]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结合本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 各系务必安排各班于5月13日(周日)晚召开向毕明哲同学学习的主题班会、讨论会。

2、 各系要将此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回报社会的实践活动。

3、 各系要将此次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于2012年5月18日前发电子档到学工部邮箱:yzzyxgb@163.com.

联系人:秦润华 电话:13874601581.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湘教工委通〔2012〕38号

               关于授予毕明哲同学“湖南省雷锋式优秀大学生”称号的决定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

毕明哲,男,中共预备党员,1992年8月出生,湖南省临湘市人,现为保险职业学院2010级国际商务(保险)一班学生。毕明哲同学从12岁起开始背负无亲无故,患重症肌无力症的残疾同学王理上学,从初一坚持到高中,再坚持到大学,前后八年里,背过三千多个日夜,走过万余里风雨。为方便照顾王理,毕明哲同学舍弃了本科学习机会,选择与王理一起就读专科学校。

毕明哲同学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优秀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精神,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我省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杰出先进典型。大力学习和宣传毕明哲同学的优秀事迹,对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教育和激励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立志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表彰毕明哲同学的优秀事迹,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决定授予毕明哲同学“湖南省雷锋式优秀大学生”称号,并号召全省学生向毕明哲同学学习,学习他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品质、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意识、乐观进取的积极人生态度、追求卓越的顽强拼搏精神。

全省各地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毕明哲同学的优秀事迹(详见湖南教育政务网机构设置栏目工委宣传部,网址:http://gwxcb.gov.hnedu.cn),引导广大青少年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弘扬雷锋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