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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5-10 】

                          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有关工作的通 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关于“五·一”放假工作的安排,为了让同学们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的节假日,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并报学院领导同意,现将有关学生放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2012年4月29日—5月1日共三天(星期日——星期二),4月28日(星期六)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5月2日(星期三)正常上课。

二、离校及返校要求

1.任何同学不得无故提前离校,确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任何班级不得随意调课,对没有经过系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同意调课并提前离校的班级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2.因本次假期时间不是很长,家住路途遥远的学生原则上要求不得回家。假期需走亲访友或到附近同学家玩耍的学生必须写出申请,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同意。需回家的学生必须事先填写好外宿申请单并报系部批准。

3.所有同学5月1日晚上19:00以前必须赶回学校,参加晚自习。各系部组织好辅导员、班主任按时清点到校学生人数,并将学生离校及返校情况在当日报告学生工作部(处)。

三、安全要求

1.放假回家的同学要注意路途的往返安全,不要搭乘私人或无证无牌等手续不齐全的车辆,不准私自包外面的车辆或连夜包(坐)车回家。

2.放假期间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参加任何非法传销、非法集会或游行等活动。

3.未经家长和学院批准同意,任何同学不准外出参加旅游活动,更不准私自组团外出旅游,违者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并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4、放假回家的同学到家后给班主任、辅导员打电话报告平安,对请假回去的而实际又未回家的同学,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5、放假不回家的同学,必须到所在辅导员及班主任处登记,各系部负责统计好不回家同学的基本情况(学工部、系部、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各一份),便于学院的管理和食堂开餐。

6、留校不回家的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准酗酒、不准打架、不准外宿、不准在宿舍留宿外人或异性朋友,白天外出要结伴而行,晚上一律不准外出,不准进营业性网吧,严禁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等。

7、各班宿舍及教室要注意关好门、窗和水电,注意宿舍内的防火、防盗、防事故,不准在宿舍内烧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等。

四、活动要求

各系部根据留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好他们的活动,做到每天系部有活动开展,并将活动安排计划于4月28日前交学生工作部(处)。

五、值班要求

各系部安排好假日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下到学生教室和宿舍,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到学生有问题随时反映,随时有人受理并及时予以解决,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记录。系部分管学生的领导、辅导员及班主任假期不能关闭手机,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外出必须向学生工作部(处)请假。学生工作部(处)将在每天进行考勤,并记入系部年终考核。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