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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敏等16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1-04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款;《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款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辉等77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公示7天(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月13日前联系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746-6663026,6663027。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