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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十佳心理使者和优秀心理干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21 】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动心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广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增强心理调控能力,引导学生健康成才,构建和谐校园文化,全面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我院拟于11月21日至11月27日在全院学生中遴选十佳心理使者和六十名优秀心理干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系部名额:

    1、十佳心理使者各系(部)上报一名;

    2、优秀心理干部名额:护理、临床、影像各7名,药学、财经各5名,其余各系各3名。

    二、评比及报送时间:

    系部于11月21日-11月27日组织学生评比并组织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和优秀事迹材料,于11月27日前按规定比例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将电子档发送至周哲老师邮箱:2509246938@qq.com。

    三、评比及表彰: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系部提交的名单和事迹进行审核后,将名单报学生工作部进行最终审定。

    2、对评选为十佳心理使者和优秀心理干部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十佳心理使者将在学院学生表彰大会进行表彰;优秀心理干部将在院心协新老交流会上进行表彰。

  2.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灵使者和优秀心理干部的评选办法》。

    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21日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灵使者和优秀心理干部的

    评选办法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动心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广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增强心理调控能力,引导学生健康成才,构建和谐校园文化,全面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特拟定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理使者和优秀心理干部评选办法,以遴选和表彰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对象

    1、宿舍心理专干

    2、班级心理委员

    3、系(部)心理信息部成员

    4、院心理信息部和院心理协会干部

    5、热爱心理学并积极投身心理健康工作并做出了优秀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质

    1、遵守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乐于助人,勤于奉献,有较高的思想境界;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踏实主动、积极肯干;

    (二)工作能力

    1、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挂科除外);

    2、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人际关系良好;

    3、有较好的情绪调控能力,遇事沉着冷静;

    4、有较强的组织与策划能力,活动效果良好;

    (三)工作表现与成绩

    1、自觉学习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安全常识;

    2、主动策划、组织和参加院级(系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协助系(部)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和重点学生的排查工作;

    4、积极关注班级和寝室同学的心理变化,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5、对存在心理困惑、需重点关注的同学进行持续关注和严密监控,并及时反映其动态;

    6、能冷静应对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重要信息,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7、坚持保密工作原则,不随意泄露同学隐私;

    8、认真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的心理健康干部学习、培训和相关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9、担任心理干部持续一年以上;

    10、十佳心理使者必须获得朋辈辅导结业证书(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者优先);

    11、优秀心理干部必须获得朋辈辅导结业证书。

    三、评选时间与名额

    1、每年的11月评选并表彰一次;

    2、十佳心灵使者10名,优秀心理干部60名;

    3、十佳心理使者各系(部)上报一名;

    4、优秀心理干部名额:17级、16级护理、临床、影像各7名,药学、财经各5名,其余各系各3名。

  3. 评选程序及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并提交《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灵使者评选审批表》及个人优秀事迹材料报送系(部);附朋辈辅导结业证书(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者优先)或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2、系(部)根据本《评选办法》择优提名,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周哲老师邮箱:2509246938@qq.com,并报送纸质档材料及附件(一式一份);

    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系部提交的名单和事迹进行审核后,将名单报学生工作部进行最终审定。

    五、奖励

    对评选为十佳心理使者和优秀心理干部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4. 本评选办法由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十佳心灵使者评选审批表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优秀心理干部评选审批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十佳心灵使者评选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所在系部班级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系(部)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系(部)心理专干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公章)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公章)












附件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优秀心理干部评选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所在系部班级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系(部)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系(部)心理专干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公章)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公章)












2017-2018学年优秀心理干部及十佳心灵使者审批汇总表

系部

班级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现任职务

是否有朋辈辅导结业证

是否有三级咨询师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