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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章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10 】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充分发挥我院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寓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大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努力创建一个文明、高雅、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现成立“学生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

第一条 为搞好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自管会”职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四有”人才。

第三条 “自管会”学生干部,是学院学生干部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享有学生干部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 “自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创优,文明,和谐”的准则。

第五条 “自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六条 围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第七条 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第八条 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第九条 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生活园区安全管理、纪律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第十条 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第十一条 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三章 成员组成及职责

第十二条 “自管会”成员,从院系学生会、各班学生骨干中推荐和选拔。

成员有:主席1名、副主席2名(男女各1名)、宿管部3名(部长1名,副部长男女各1名)、纪检部长3名(部长1名,副部长男女各1名)、 办公室3名(主任1名,副主任男女各1名),栋长、层长、委员若干名。

第十三条 职责范围

主席团

1、研究决定“自管会”建设改革的发展方向,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在宿舍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相关事宜;

2、负责“自管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3、制定“自管会”工作计划,并定期向学生工作部汇报各项工作;

4、 对“自管会”各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5、研究解决“自管会”内外重大事务争端 ;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

秘书处

1、负责“自管会”日常资料的起草和处理;

2、负责“自管会”大型活动的具体决策;

3、负责“自管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以及相关事宜的安排工作;

4、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

5、负责与学生工作部的联络和汇报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7、负责组织“自管会”内部成员的培训和学习等活动;

8、协助主席团完成相关工作;

9、负责大型活动的考勤工作;

10、负责“自管会”各项数据的汇总工作;

11、负责有关资料的起草工作;

12、负责大型活动的通知事宜;

13、负责大型会议的会议记录;

14、负责“自管会”成员工作证件的管理;

15、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的管理 ,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定期检查;

16、对各部门 ,各公寓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主席汇报情况;

1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

18、负责本会所有成员的请假程序。

宣传部

1、负责“自管会”所有的宣传工作;

2、及时完成各公寓楼的宣传任务;

3、宣传要新颖、及时并且确保效果;

4、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纪检部

1、维护各幢楼的正常秩序;

2、宣传各项安全措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

3、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制止和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

4、对“自管会”全体学生干部进行素质考核;

5、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生活部

1、定期组织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公布结果;

2、开展文明宿舍活动;

3、组织评选五星级宿舍;

4、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各栋长

1、各栋楼服从主席,秘书长的领导,执行所指派的任务,协助相关的工作;

2、在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实现栋楼管理,主要负责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对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和纪律检查等工作并作好记录,协调寝室做好宿舍净化,美化工作,卫生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公平,公正地对所负责的学生公寓宿舍进行考核评审;

3、深入及时了解和反馈住宿人员对业余生活的需要,倡导积极,健康,高雅的文化娱乐活动,进行寝室文化建设,突出宿舍楼的文化阵地作用,体现宿舍文化;

4、负责定点办公的人员安排,接待反映意见的学生;

5、协作检查,治理公寓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如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违章用电,晚归,打架,酗酒滋事等);

6、多渠道,多角度地调查,尽可能地扩大信息来源量,及时关注公寓状态,倾听学生的心声,深入了解学生对公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馈,汇报;

7、深入学生中间收集信息,能协调处理彼此间的关系。工作中要礼貌待人,态度诚恳;

8、负责直接参与各自管辖区域计划的制定,以及内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9、各幢楼协助“自管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10、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1、执行学生处、公寓管理科的指示任务;

12、负责“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13、负责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层长

1、向寝室长传达本栋楼负责人的指示,及时向本栋楼负责人汇报工作,并就某些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

2、经常巡查本层学生宿舍,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必要时向公寓管理科汇报 ;

3、督促本层各房间寝室长的工作,配合做好内务检查 ;

4、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委员(寝室长)

1、督促本宿舍同学按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做好本宿舍的内务工作,并配合相并部门的内务检查;

2、向本寝室传达层长的指示,并负责贯彻执行 ;

3、向层长汇报工作,及时提出某些改进建议 ;

4、做好本宿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于某些思想、行为方面有问题的学生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

5、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工作部负责指导“自管会”的各项工作。由学生工作部适时将“自管会”各委员工作情况和表现向所在系通报。

第十五条 “自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协作制度:

(一) “自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委员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日常工作由“自管会”主席团研究并开展。

(二) 对重要工作,“自管会”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批准实施。

(三) 各部之间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十六条 工作会议制度:自管会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委员互相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第十七条 “自管会”建立档案制度,内容包括自管会的各项活动,每次会议记录,有关文件资料,“自管会”成员工作情况及宿舍安全、纪律、卫生检查评比情况等。

第五章 考评制度

第十八条 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值班、检查、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第十九条 每一学年的9月份对“自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自管会组织自评、公寓管理科参评,向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报上级酌情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部。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工作部

学生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