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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为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招生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湘教通〔201455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决定2016年我院30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翟惠根

执行副组长:韩立路

副组长:李国春、窦铁生、蒋衡湘、王中军

  员:彭军、黄立新、吴群力、汤文忠、蒋亚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处合署办公,彭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处统筹安排;单招录取由招生处远程录取中心负责执行;学院考试中心负责组考和阅卷;学院后勤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和医疗卫生保障;学院保卫部负责考试场地的封闭及安全防患工作;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院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高考

科类

层次

计划数

学制

医学类

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含涉外护理方向、老年护理方向)、助产、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中药学

文理科、职高对口类

高职

(专科)

700

三年

农学类

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

文理科、职高对口类

高职

(专科)

100

三年

计算机信息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含企业级应用开发方向、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含大数据运营方向)

文理科、职高对口类

高职

(专科)

100

三年

财经旅游类

会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英语(含涉外贸易管理方向、城市轨道方向)

文理科、职高对口类

高职

(专科)

175

三年

建筑类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

文理科、职高对口类

高职

(专科)

100

三年

机械制造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含乘用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方向、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方向)、汽车电子技术(含汽车电控系统检测与维修方向、车联网应用技术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科、职高对口类

高职

(专科)

175

三年

   

1350

注:1、各专业大类单招计划视生源情况可以适当调剂;2、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

兼招。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湖南省2016年高考报名考生号及密码直接到学院招生处报名(学院本部办公楼二楼227室); 

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ks/)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填报2016年我院单招志愿(含专业志愿),然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及密码到学院招生处(学院本部办公楼二楼227室)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2)报名时间:321日~45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421-22

4)报名考试费:80/

五、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大类,可以选择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及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按国考规定组织实施,文化考试实行闭卷笔试。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模式

(1)文化考试:考英语、语文两科,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所有类别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技能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满分150分。

2、考试时间

423日(星期六)

上午:英语   8:209:50   语文   10:2011:50

下午:综合测试   14:0018:00

3、考试地点:学院院本部教学楼(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教师评委参照《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八、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将结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原则上应往届录取比例一致;

2、单招预录取考生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计划依顺序递补录取。

3、经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4、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转学和跨类转换专业。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

九、剩余计划安排

如单招计划不能完成,剩余计划则调整至我院的湖南省普招计划参与高考常规投档。

十、招生纪律及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单招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招生、教务、后勤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卫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统筹协调,确保万无一失;

4、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对单招违纪行为实行问责和追责。

十一、本方案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746-63670686666009 (学院招生处)

举报投诉电话:0746-6663058(学院纪委)

    编:425100

联系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大学城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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