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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组通[2016]26号(规范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9-05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永组通〔201626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规范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政工(人事)科,各市属大中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规范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市管干部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08]17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新任省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的通知》(湘组[2008]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永州市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干部档案报送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工作,强化报送责任。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任市管干部档案由原单位在新任市管干部任职后一个月内,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外市调入永州工作的市管干部档案由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调入单位负责报送,调入单位负责档案材料整理、补缺工作。如未按期报送新任市管干部档案的单位,将在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并不定期通报批评。

二、加强干部档案报前审核

各地各单位在报送干部档案前,要按照《永州市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对拟报送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审核,规范整理,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内容真实、信息准确、手续完备,符合干部档案整理的要求,并使用中组部规定的干部档案卷夹。

三、严格干部档案报后验收

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将严格按照《永州市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进行审核验收。经审核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档案,将退回原单位进行整改并在一个月内重新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外市调入的市管干部档案由现单位负责整改。档案验收合格后,存入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库房,并办好档案转递接收手续,凭市委组织部档案验收合格通知单,再到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新任职务工资关系。

 

附件:《永州市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2016815


永州市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工作,确保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报送及时,内容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制作规范、手续完备,整理和装具符合要求,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干部档案报送要求

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应在新任市管干部正式任职后一个月内,将其档案及档案目录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对存在问题档案,须及时整改完毕并重新报送。任职时间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二、干部档案内容

干部档案材料应当对象明确、文字清楚,能够反映干部的客观实际情况。

1.无错装入其他人档案材料的情况。

2.无装入假证明、假学历等假材料的情况。

3.无涂改情况。填写制作材料时因笔误造成的更改或经组织批准对档案内容进行的更改,应加盖组织审核确认章或有相应的组织说明。

4.档案中必须要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相关表格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5.不准在档案转递环节中抽取任何档案材料。

三、干部档案材料范围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的材料收集归档,做到系列材料头尾完整,每份材料不缺页、无损坏。其中,新任市管干部档案必须归入以下材料:

1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须有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8年版和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有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

2.提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

3.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的,须有相应的审计结果材料。

41993年(或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齐全,或在档案中有相应记载。

5.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须齐全,其中:

(1)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及学位:197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或大中专院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7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报名表(推荐入学材料)、大中专院校学生学习成绩表(学籍登记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登记(鉴定)表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限于本科毕业者)。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博)士学位的材料。报考博士研究生和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士学位入学登记表(联考报名表)、硕(博)士学位课程成绩登记表、硕(博)士学位申请表(授予硕、博士学位材料)。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199511日后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199991日后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5)党校学历:一是党校函授专(本)科、在职研究生毕业的,须有报名登记表、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二是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导师制)毕业的,须有在职研究生班研究生登记表、学院党性锻炼小结、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政治思想情况评鉴表。

(6)()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7)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6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7.评()、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或证书复印件。

8.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或证书复印件。

9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10.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11.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缺少《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因出国留学或出国定居而停止党籍,回国后经批准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须有被批准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民主党派党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12.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1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处分的材料。

141993年(或参加工作)以后的工资材料应齐全。

15.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

16.参加过公务员登记的,须有《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2008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非市管职务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四、干部档案材料手续

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归档材料,其填写必须规范,手续必须完备。

1.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归档材料,须有组织印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等材料应当与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应由组织注明。

2.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应逐项填写,所填信息真实准确,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3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4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5.归档材料一般不得使用复制件。证书、证件、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单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制件存档的,须在复制件上注明出处、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五、干部档案整理

干部档案要经过科学整理,做到分类准确,按照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确定类别;排列有序,材料层次分明、条目清晰、体系完整;目录清楚,逐份逐项准确填写、无粘贴涂改;编号正确,材料类序号和页码如实填写;装订整齐,无乱孔、无脱页、无损坏文字。

六、干部档案装具

使用中央组织部规定的新型干部档案卷夹,卷夹规格为310×225×25mm310×225×35mm310×225×45mm三种。

七、干部档案报送

对拟报送的新任市管干部档案,须按本标准进行认真审核,存在问题的须进行整改。干部人事档案须由管档人员负责报送,同时将干部档案基本信息录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和《干部人事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68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