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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湘人社函[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和认定方式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0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认定。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形式等详见附件。

(三)学习网址:

见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一览表

二、做好继续教育年度登记

根据人社部令第 25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证书年度登记制。学校专技人员要按年度认真填写《登记手册》,确保信息规范完整;各学院(部门)要如实记录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组织人事部对《登记手册》记载内容审核确认。

三、认真开展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

根据人社部令第 25 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各自评单位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简称《学时(分)认定单》)。2020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 认定跨度为 2015-2019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18-2019 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 2016-2019 年)。

我校是具有职称自评权的高校,可以自行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分)。组织人事部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相关要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学时(分)认定,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组织人事部汇总本年度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含旁系参评)继续教育合格公示材料, 810日前报省人社厅专技处留存备查,并统一办理《学(分认定单》。中初级学时(分认定工作将于920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疫情防控期按相关规定停办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聚集性线下培训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于每学期开学前组织部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请大家积极参加。本期开学前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可以纳入2020年的继续教育内容,按照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有关办法进行学时(学分)认定。仍未完成的,下学期开学前学校将继续组织学习。

(三)2019年继续教育的学习和学时(分)的认定可参照2020年办法进行,请于810日前完成。

)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分)认定并开具《学时(分)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分)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分)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4-2018年学时认定单的,2020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分)认定单和2019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五)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由各学院组织,凡近几年(高级5年、中级4年)需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本年度需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同志携带相关资料到各学院初认学分(处室人员请根据自己专业情况联系相关学院),各学院专项工作人员汇总本学院本年度高、中级参评人员继续教育材料到人事处进行学分确认,各学院须明确1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068

 

 

附件1湖南省人社厅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有关说明 (湘人社函〔202011 )

附件2     年度高(中)级职称参评人员学时(分)认定汇总表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