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体育场地和器材的管理与使用规范,提高体育场地及器材的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年限,更好地发挥其对学生、教职工和社会服务的功能,结合目前我院体育场地和器材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暂行)。
一、学院所有的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材的日常管理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要求工作日每天上班后进行巡查,并就巡查情况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实行当日报告制,下班时实行落锁制。
二、规范管理
(一)学生使用体育场地和器材的规范管理
1、体育场地不对学生单独开放,体育器材不单独出借给学生;
2、学生上体育课、运动训练和体育协会活动,按照课表和训练活动计划由体育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序使用;
3、各部门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需要使用体育场地和器材时,须提前三天填写《体育场地及器材使用登记表(院内)》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与公共课部协调相关使用事宜,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教师在现场组织管理,如遗失或恶意损坏需照价赔偿;
4、自觉遵守所使用的场地《使用注意事项》。
(二)本校教职工使用体育场地和器材的规范管理
1、本校教职工使用体育场地不得影响正常的体育教学、训练和学生协会活动等;
2、原则上工作日每天16:30-18:00时对教职工开放;
3、本校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与直系亲属(配偶、子女三人)到体育场馆活动,不得带其他人员入内;
4、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集体活动需要使用体育场地和器材时,须提前三天填写《体育场地及器材使用登记表(院内)》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与公共课部协调相关使用事宜,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教师在现场组织管理,如遗失或恶意损坏需照价赔偿;
5、自觉遵守所使用的场地《使用注意事项》。
(三)外单位人员使用体育场地和器材的规范管理
1、学院体育场地原则上不对外开放,体育器材不对外出借;
2、外单位组织大型活动需要使用场地和器材时,由学院与其有工作联系的部门提前三天填写《体育场地和器材使用登记表(院外)》并加盖有工作联系的部门公章后与公共课部协调相关使用事宜,并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其活动时间原则上与学院教职工时间一致,不得影响学院正常体育教学、训练及学生集体活动。是否收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在使用体育场馆时,联系部门须有人员在现场组织协调,如遗失或恶意损坏需照价赔偿;
4、自觉遵守所使用的场地《使用注意事项》。
三、未经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使用学院的各种场地进行各种活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