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贪污侵占问题典型案例

永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贪污侵占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贪污侵占问题的典型案例。

  一、新田县枧头镇桑田村党支部书记盘永茂贪污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盘永茂利用担任原桑梓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假借个人承包的名义将200亩公益林划归己有,贪污公益林补偿金共计1.33万元。20186月,盘永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江华县码市镇中河村文喜源组组长赵凤林侵占造林、抚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赵凤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文喜源组村民造林、幼林抚育补助资金共计9029元。20186月,赵凤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江永县潇浦镇紫荆村党支部委员蒋至文克扣贪污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蒋至文在担任原上杨村村支书期间,克扣村民2014年至2016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1235.63元;贪污已死亡村民粮食直补资金5259元。20185月,蒋至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发布时间:2019-01-0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