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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科学技术局、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02

 

永州市科学技术局、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项目工作,根据《永州市本级科技创新及应用研究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永州市本级科技创新及应用研究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永州市2017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

 

 

 

                               永州市科学技术局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30

 

 

 

 

永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企业技术创新

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按照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的通知(永办发[2018]15号文件),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1、支持方式、标准及对象

2017年获省、国家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企业,获奖企业组省级5万元、国家级10万元,省级团队组2万元,省级、国家级不重复补助。

2、申报材料

(1)    参赛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略)

(三)研发经费入统补助(略)

(四)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1、支持方式、标准及对象

对市辖五区2017年度通过自主研发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每一件补助1万元。

2、申报材料

1)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年费缴纳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研发服务机构补助(略)

(六)基础研究专项

1、支持方式、标准及对象

对市辖五区高校、医院等科研院所,开展重大社会公益性、应用基础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的给予适量事后补助,其中取得省级鉴定成果获省级奖励的同等级补助,国家级奖励的同等级补助。

2、申报材料

1)鉴定成果申请书,鉴定成果证书;

2)省、国家奖励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支持范围

(一)永州市市辖五区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企业。

(二)按照自愿的原则,企业自主申报。同一企业的不同事项可根据不同条款分别申请,同时享受各项支持政策。

(三)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仅能享受一次政策支持。

(四)所有支持项目,时间界定为20171120171231。企业与市内高校开展研发合作认定以企业支付到高校到款凭证、发票时间为准。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采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市级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三)市辖五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于2018113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公司为单位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549874101@qq.com)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三)主动落实,严格把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邵告坤

  话:8219146    18007460503

联系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专利)  陈平

  话:8217811    13187114827

  箱:1551770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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