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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8-1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

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奖励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郁的科学研究氛围,提高我院科学研究的水平,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要求

(一)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的申报、评审、授予,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参评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的科研成果为20151120171231期间本部门教职工产生的科研成果;参评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科研成果为20131120171231期间个人产生的科研成果。

(三)同等条件下,参评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专职教师优先。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

(一)奖项设置

本届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3个,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10人,学院对获得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的部门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教职员工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应紧紧围绕学院的专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科研氛围浓厚,科研团队凝聚力强,科研成果突出。

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有良好的科学研究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活跃在科学研究前沿;

2)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须达到定额工作量,行政教辅人员年均出勤率达95%以上。

2、科研业绩条件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人在评选期内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部门职工主持并结项3个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②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部门职工为第一作者在CSSCICSCD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

③本部门职工出版学术专著3部;

④本部门职工主编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行指委规划教材3部;

⑤本部门职工主持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项。

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人在评选期内至少完成了以下一项科研成果: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CSCD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②主持立项并结项1个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③主持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奖1项;

④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⑤主编“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部。

(三)不得参评情形

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2、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3、发生过责任事故的。

三、科研业绩计分方法

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的科研业绩按所在部门的人均科研成果分值进行评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科研业绩按评选期内个人科研成果的累计分值进行评比。科研业绩计分办法见附件1

四、申报与评审

(一)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由部门负责人填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由申报人填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并报送至所在部门。

(二)申报人申报材料经由所在部门审核确认后签字盖章,于825之前提交科技产业处邮箱:yzzykyc@126.com

(三)科技产业处对申报材料汇总、核实后,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评意见并于94日前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科技产业处提出。科技产业处对提出异议的集体或个人核实后,报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评定,必要时可组织复议。

(五)公示期结束后,科技产业处将获奖结果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审批。

五、其他

(一)申报人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可作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评聘晋级的重要依据。

附件1科研业绩计分办法.doc

附件2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样表).xls

附件3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xls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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