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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作者:时间:2015-06-01点击数:

为提高我院教师的课堂教学(含实验实训教学)效果,规范教师课堂教学秩序,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经研究,特制订学院听课评课制度,以下简称“听评课”制度。

一、学院所有“听评课”工作由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教务处及各系部组织实施,听评课日常工作由教学督导高职研究室负责组织与协调。

二、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听评课”分为学院领导、专职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专职人员、学院督导团、聘任督导专家和任课教师听评课等六个层次。

三、各层次听评课时数规定

学院领导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10次,每学期至少听评课5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专职教学督导(指督导室专职人员),有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学督导人员每周至少听评课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无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学督导人员每周至少听评课4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教学管理人员中,教务处正、副处长,实验实训中心正、副主任,教学系(部)主任、脱产的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评课10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有教学任务的系部副主任及教研室主任每学期5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专任教师(含实验实训课教师),周课时在16节以上(含16节)的每学期至少听评课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周课时在16节以下(不含16节)的每学期至少听评课4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中级以下(不含中级)职称专任教师(含实验实训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四、听评课有常规、问题和跟踪听评课三种方式。其中,常规听评课是指随机抽听教师的课堂教学,问题听评课是指有学生或其他各层次督导听评课人员有反映的教师,跟踪听课是指对新近或外聘新任教师的专门听评课。

听评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准备、课堂管理等环节。听评课人员应严格按照《教师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教师实验实训课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见附表)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价。

五、由各系(部)组织的听课,听课教师每次应保证2人以上,一般包括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高职称教师各1人;由教学督导室组织的听课,听课教师每次要保证3人以上,一般包括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教师各1人。各系(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听评课工作细则。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各系(部)应根据本学期的排课情况,将本系(部)听评课人员名单及听评课时间的初步安排报教学督导室。

听课前,听评课人员应熟悉所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等内容。听课后,听评课人员须及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价表》,写好总结性评语,交由听评课组织部门保管。

六、听评课考核评价。听课后,听评课人员应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评课,与任课教师充分交换意见、及时反馈问题,并详细填写《听课记录》,系部和教学督导室应对听评课记录进行整理和汇总,属全院性的问题,须及时报教学督导室和主管领导。

教学督导室和系部每个月汇总听评课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教学督导室会同系部,每期统计教师课堂被听评课教学情况,作为教师教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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