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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系2015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的预通知

2015-03-04 点击:[]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全面启动,依照相关要求,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为帮助毕业生及时了解、积极参与,特将有关政策解读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断拓宽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路子,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大幅度提升我军兵员素质,改革我军干部培养和选拔方式,增强我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的能力;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更有利于从长远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通过解放军这所大学校、大熔炉的锤炼,成为建设国家的重要骨干,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基层政权具有深远意义。

二、预征对象:

我院201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历届毕业生)。

三、预征程序:

1、网上预征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8月5日;相关流程进入大学生征兵网进行了解。

2、参加网上预征报名: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www.gfbzb.gov.cn)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于6月2日前交学生工作(处)部、武装部,进行审核。6月9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领回。

3、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

4、7月初正式征兵,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5、毕业生离校后补报预征的同学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于2015年6月30日(工作日内)前到学校办公楼武装保卫部补办相关手续。

四、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身体初检、优先政治审查、优先审批定兵。

2、对所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执行。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和代偿。

3、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在退役一年内,通过自主择业方式落实工作,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户档随迁,教育系统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

2、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通过初审等相关信息。

3、各毕业班班主任要紧扣时间节点,通过各种形式(如主题班会、主题讲座和相关文件讲解。)向所有同学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讲解工作,确保每一名同学及家长都了解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应届毕业生的参军入伍、献身国防、报效祖国的积极性;在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宣传动员的同时,要兼顾对在校大学生特别是2015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在校园中营造参军报国、履行义务的良好氛围。

4、在报名过程中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及信息核对工作结束后,学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信息填写不实或不准确造成后果者由学生本人负责。

5、最终以三总部预征宣传的相关政策为准。

请毕业班同学相互转告,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系荣海龙老师(电话0746—6663519)。

特此通知

旅游管理系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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