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日活动考核标准

作者: 时间:2011-11-14

共青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日活动考核标准

为了落实“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提高共青团员素质”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提高我院学生政治学习的质量,增强和促进各系(部)对政治学习的改革与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对各系(部)所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进行综合的考核,院团委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共青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日活动考核标准》,希望各系(部)严格执行,确保团组织活动严肃有序的开展,同时在执行《共青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日活动考核标准》的过程中,各系(部)应从实际出发,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使其成为我院团组织开展团日活动的指导文件,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全面发展。

一、 团日活动的管理机构

团日活动是我院共青团组织的主要组织活动形式,由院团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管理该项工作。由各系(部)团总支副书记主管、由各系(部)团总支组织部负责组织团日活动的相关工作和安排。

二、团日活动的开展要求

1、团日活动的主题:有院团委或各系部团总支结合不同时期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件、院党政的中心工作、学院重点焦点问题等确定。确定主题时要保持与党组织联系和与时俱进的时代性,充分体现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确保团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要达到青年团员进行学习交流的有效性等。

2、活动内容和形式:可涉及学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及重大事件,院党政有关文件,优秀人物事迹,以及大学生成人成才等方面内容。举办团日活动的具体形式,各系可以结合实际决定。例如以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座谈会等形式。

3.团日活动的要求

(1)团日活动的时间定在每周二晚7:30—9:00。系(部)团总支、团支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组织团日活动,并做好团日活动的记录工作。

(2)系(部)团总支副书记为各系(部)团日活动组织的第一负责人,团支部书记为支部团日活动的第一负责人。

(3) 若两个以上(含两个)团支部联合开展的团日活动,系团总支应提前将整体活动方案报院团委,待审批后方可组织开展。

(4)各个团支部在开展团日活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院团委和系团总支的监察工作。

(5)各系团总支应按院团委有关要求对监查结果进行上报,参加团日活动“先进单位”及“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工作。

(6)各系(部)可派班级团支部的团支书在监察过程中跟随团总支副书记到其他系部学习,但必须提前向院团委报备,若无报备,则视该团支书缺席本班团日活动,将给与相应扣分。

三、团日活动的监察

(一)监察人员组成

由院团委组织部安排院团委干部两至三人、其他系(部)团总支干部一人构成监察组进行下系(部)监察。

(二)检查内容

对团日活动的重视程度和效果:主要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黑板布置设计情况、支部名称是否规范(支部规范写法为:XX系XX级XX班团支部);活动期间的纪律表现、活动氛围;活动开展的具体内容的教育意义、新颖效果;活动开展起止时间、有无提前结束等方面监察。

四、 团日活动评比准则

(一)团日活动评比方法采用百分制。院团委监察结果占80%,各系(部)自评结果占20%,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采用加减分的方式来确定各系(部)班级“团日活动”开展的最终结果,从而评选出“先进单位”“先进团支部”(各为前三名),并将在全院通报表扬。

(二)团日活动评比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版面情况,其中包括板书的正确性和版面的设 计情况;第二部分为现场效果,其中包括现场纪律和氛围两方面;第三部分为活动内容,其中包括内容的教育意义和新颖效果两部分。详细评分要求如下:

1、 各团支部的到会情况:请假、迟到-1分/人,缺到-3分/人假条必须在周一中午12:30之前上交否则以缺到处理,假条必须规范(为打印稿,且要求必须有系部的盖章和团总支老师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2、全系(部)统一另一主题或个别班级更改主题、内容等,未经院团委审批-10分/班·次。活动开展时出现主题错误或支部名称书写不规范-5分班·次;无主题或无支部名称则-10分/班·次。

3、监察过程中同学有不文明行为:

态度恶劣,对监察人员起哄辱骂、出言不逊等-5分/人;

吃零食、抽烟;听音乐,讲小话;看课外书;写作业等-2分/人;

穿背心、短裤、拖鞋;将腿置于课桌上等-1分/人。

4、团日活动没有按时开展-5分/班·次;团日活动提前结束,则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取消,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通告批评。

5、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班级或系部共同开展团日活动,需提前向院团委办公室提前申请,否则系部最终得分-5分/班;各系(部)班级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活动时间的,需向院团委办公室提前申请,否则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取消;各系(部)团总支干部未能随同监察团日活动,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取消;各系(部)团总支未派本系干部带队监察团日活动,则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取消。

6、版面情况之版面设计20分:监察人员根据系部班级板报的设计情况酌情给分;现场效果30分:监察人员根据系部班级的开展效果情况酌情给分;活动内容40分:监察人员根据系部班级的开展内容情况酌情给分。

7、其他情况:

(1)由于团总支副书记在下其他系(部)监察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其所监察系(部)利益受损,则该团总支副书记所在系部取消当次团日活动的评优资格;

(2)各系(部)团总支应按照《标准》的有关要求,配合院团委对各支部的活动的团日活动进行监察,并将本系的自评结果(需打印成正稿)及时上报院团委办公室,团日活动总结(每年级一份)及自评表必须在活动当周四第七节课之前上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上交的视同缺交:自评表缺交则该系无自评分数;总结缺交的系(部)取消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

(3)每月团日活动评比将在三个校区各评出“先进单位”、“先进团支部”若干,并在全校通报表扬。

五、学年团日活动评比办法

每次团日活动评比结果将在年度“五四评优”中占有相应份额:依据每次团日活动评比结果,团日活动“先进单位”将在“五四评优”上有相应加分。

六、其他事项

《标准》持有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团日活动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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